指尖飞舞在键盘上

看了一段电影《不能说的秘密》预告篇,对其中两个男生在钢琴前比斗的场景印象很深刻。相比之下我们上学那会儿,看谁不顺眼就拳脚相加的作风实在是太不优雅了。都是敲 keyboard 的人,为什么人家就耍的那么帅。我们搞电脑的,手指头灵活度真低不到哪去的。写了一天的代码了,要不我也扭过头去敲一段 Hello, World 给大家看?大不了加点节奏就是了。

hpim0478.JPG其实,隔行如隔山。否则怎么会有“专业”这样极其简单而又深刻的称赞呢?叫丫来给你在电脑上打26个字母丫照样也得废掉食指以外的四个指头趴在键盘上先找 “a”。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己做不到,别人却做到的事情,就应该佩服!就应该给丫竖个指头!(哎哎,你竖错了!应该竖大拇指。)刚才喝了一罐百事,盯着易拉罐愣了半天。你说百事、可口两家做糖水的公司同一个味儿坚持不变 N 年,可换壳不换汤的生意照样做的是红红火火。要我说,他们的营销团队才是最专业的。怎么能不佩服呢?

读后感

某些年轻人,太急于表现自己。往往在还没有想清楚自己的下一句话的时候,就上升到了珠穆朗玛的高度。然后就会因为海拔太高,而迷失了自己原本想表达的方向。就好像坐着无敌海景缆车上山的人一样,永远也别想在他们脸上找到那种登山者的沧桑。

——读 N 年前自己的文字有感

乐观

说都一把年纪了,还跟一帮小 P 孩一样,Follow 个选秀节目 Follow 的那么起劲。从五月中在 Youtube 上无意看到了那个周口店人之后,然后是一不爱说话唱歌贼 Power 的厮,一直看到了最后决赛。结果最后演变到了吁吁的时候竟然也不要脸地扯着嗓子也跟着吼两句,犹如狼群闹了饥荒。

日子就这么过着,白天干活,晚上笙歌,忙得不亦乐乎。糊里糊涂地又到了最美的七月。这个时节无论是气候还是精神头,都爽得让人想找点麻烦给自己。吃饱饭的时候就跟个蛆似的从椅子上谷拥谷拥到床前,然后再谷歌谷歌地放俩饱嗝儿,乐不思蜀。

不是没有烦心事儿,而是有烦心事儿但不去想。忘了谁说过一句话:“宇宙不是空间和时间组成的,而是中间和瞬间”。极有深度。

变化

最近突然找到一个老同学的博客,一个很老很老的老同学。这哥们儿上学的时候贼NB,学习成绩贼好,然后整个学校也都知道他,特别是女生。看了几篇和几张,发现他变化很大。主要是人精神多了,挺好。

昨天看新闻,说张柏芝要生小孩了,孩子他爸是谢霆锋。据说小孩名字起的好,叫“谢皇上”。挺欣赏他们的,要不是看到新闻可能还会继续把他们放在放荡不羁的一代。主要是人成熟多了,挺好。

生小孩的新闻下面,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刚刚发布《第 n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07年6月30日,我国常驻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也就是说差不多至少九个厮中间有一厮知道什么是浏览器。主要是人无聊多了,挺好。

这个世界,一眨眼,你就不认识它了。

一点一方圆,一叶一菩提

没事儿的时候想起来在 Wonderland 做过一次过山车,有些想法。刚开始进入轨道加速的时候,非常害怕。感觉一切都不受控制,只有在物理上跟着前进的速度,心却一直跟在后面。过了一会却好了很多,不再害怕了。恐惧,其实很好定义。用我的理解,就是说一般人的心理上对任何事物的不同属性都会有一个期望值。之所以恐惧,是因为实际发生的情况和这个期望值之间的差距。差距越大,恐惧感越大。当心理所能承受的速度远远达不到实际的速度,就会害怕。后来试着把心放开,去想象着更快的速度。每次俯冲的时候,心早早地跑在前面,相对来说对过山车本身的速度来说,过山车开始缓慢了,紧接着就是恐惧的消失。《蝙蝠侠开始》里男主角伟恩曾经因为童年的阴影一度非常害怕蝙蝠。后来他告诉自己,想要消灭对一个事物的恐惧,就要变成这个事物的一部分。从我的理解上讲,等于说把期望值和事物本身相吻合,从而消除差距。这种想法成就了后来的蝙蝠侠。照男主角的话说,坐过山车惧怕速度的话,就应该变成速度的一部分。

说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一个人所惧怕的东西还是很多。有些甚至可能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却深深地藏在心里。想一个一个去缩短期望和实际的距离,甚难。

琐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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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完了《变形金刚》,满大街地找可以贴在车上的狂派标志。虽然对剧情不是很满意,但毕竟是童年最珍贵回忆的一部分,胸口还是火辣辣的。摸摸自己的胡子茬,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就这么儿童呢?家里不是蝙蝠侠的床单就是绿巨人的手套,衣柜里还有一超人体恤衫。总是叹气,人高马大得应该总有个成熟的思想吧。例如研究一下股市,抑或捉摸一下菜市什么的。于是傍晚去 QFC 菜市买了点生活用品,然后顺手花了十个大洋又买了个蜘蛛侠玩具。

今天美国人过国庆,晚上和轩及其女友、磊及其女友去看了一下烟火。每每闪光之后巨响的时候,人群总会传来喝彩的口哨和惊喜的掌声。世界另一端的炮火应该比这烟花更炫耀更震心吧。

我呸,这可恶的成长。

菜鸟第一次上高速公路

刚回到家,决定把这个经历记录下来,以后可以当作参考文献。历史上的今天晚上 10 点,人生驾车第一次上 520。而且是独自。而且是晚上黑灯瞎火的。可能老司机们听了会笑话,不过说实在的,对我这个开车经验不到一个月的人来说,确实很难。

从拿到驾照的时候开始就想着什么时候能上一次高速。反正怎么都要上的了,无所谓早晚。就跟游泳一样,有了第一次扎猛子以后就不怕往池塘里跳了。虽然我到现在都没有等来我的第一次扎猛子,但是我决定今天上一次高速,对自我进行一次突破。

其实 8 点钟的时候就尝试过上去,因为觉得这个时候应该不会像刚下班时那个高峰期那么车水马龙。结果快到入口的时候,老远就看着一辆辆的车排着队,等着入场。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铩羽而归。

坐在家里,一边为自己的正确决定感到欣慰,一边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下了那个决心。一定要把自己是新手这个事实给忘记才可以。2 个小时以后,到 maps.live.com 上看了看交通的拥挤状况。发现都变绿了,才决定再来一次。

于是,自己终于进入了并车道。那时感觉就像上了一次不归路:停是不能停的,倒车回去那就更不可能了,而剩下来做的职能就是一踩到底了。结果刚刚出了并车道,就后悔了。我就纳闷了,一群人吃饱的撑得没事儿晚上 10 点往高速公路上瞎凑合什么呀?没看见这儿正胆战心惊地学开高速么?

两手紧握方向盘,脑子里却什么都不知道。驾驶在主道上,前后都是车,心情自然紧张无比。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出口,就像抓住一棵救命稻草一样,连滚带爬地开了出来。看到熟悉的红绿灯,就跟好几年没见过一样。好吧,人生那么多个第一次,今天算又完整了一次。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开回去了。那肯定是走本地小路了,只要往返方向开,就一定能回家。我揣着胜利的心情,抱着第一次上高速的奖杯,兴奋地找着回家的小路。

5 分钟之后,我耳朵根冒着冷汗,坐在自己的小 Nissan 里,发现自己再一次上了高速公路。捶胸顿足啊,谁让我高兴地太早,没看到反方向高速入口的标志!旁边的车啾啾地飞过,搞得人家都不好意思不踩油门。这回好了,研究过从高速怎么来,但是没有研究过怎么从高速回。

之后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反正人现在就好好地坐在这儿打字。至于怎么开回来的,我不记得。心情已经从惊恐转为兴奋。游乐园里的过山车可能就是这个原理让人乐此不疲的吧。嗯,小心开车,注意安全。